互联先锋(www.idcicp.com) 2015年12月17日消息,据消息称,近日,义乌搜才网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刚近日收到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阿里巴巴与淘宝作为原告,要求其停止使用“淘宝.中国”和“淘宝.cn”域名,赔偿100万元,并公开道歉。法院要求黄刚十五日内应诉。
只要稍加留心就能发现,阿里巴巴、淘宝与搜才网的域名战争早在十余年前就展开了,早在2003年7月7日,搜才网注册“淘宝.中国”和“淘宝.com”域名。2003年11月24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投诉,认为搜才网持有的“淘宝.中国”属于违规使用,要求仲裁机构裁决该域名归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所有。经专家组裁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认定该域名为搜才网合法持有,驳回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诉。
今年1月,搜才网收到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1月9日签发的通知书,称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的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交投诉,认为搜才网持有的“淘宝.com”域名属违规使用,要求裁决该域名归对方持有。后经裁决,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裁定该投诉成立,要求搜才网把该域名转移给阿里巴巴。
小编认为,从阿里巴巴对域名的高度重视中可以看出,域名对于公司的发展与宣传是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可轻易低估。好好保护域名是每间公司必须做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