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先锋(www.idcicp.com) 2016年2月17日消息,据消息称,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发布官方微博消息,一家网络公司和一位李先生将腾讯诉上法院,与其“争夺”weixin.com域名。因为此前,腾讯通过仲裁获得了该域名,随后原告便以更早注册该域名为由,要求判令原告有权持有并使用该域名。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该案原告是北京将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一位29岁的李先生。2000年11月21日,原告注册了weixin.com域名,原告通过正当的受让方式成为了weixin.com域名的所有人,承继了该域名注册时产生的权益。 而在2015年12月1日,被告腾讯公司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香港秘书处就该域名提出投诉,仲裁中心审理后做出裁决,将该域名转移给了腾讯公司。
目前,该网站仍在运营中。登录后,可见该网站名为“非官方微信开发者平台”,主要运营微信开发论坛,提供微信开发方面的问答求助、公众号开发等答疑功能外,还有资讯类新闻。在网页最下方,有一行较为醒目的声明,称“本网站与腾讯微信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还注明“weixin.com是专业的第三方微信开发者平台,为生态而生”。
该案的特殊性在于,争议域名注册时间为2000年, weixin/微信的注册时间是在2011年,但是争议域名期间注册人变更过多次,最后一次变更是2015年6月,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相关规则,域名注册更新视为新的注册,这样争议域名的注册时间变成了去年最后一次变更的时间。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可能就是根据这个规则来作出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