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员中心
到顶部
到尾部
国外域名

打火机“ZIPPO”因域名再掀官司

时间:2016/3/9 13:43:23  作者:www.idcicp.com  来源:网摘  查看:447  评论:0
内容摘要:互联先锋(www.idcicp.com) 2016年3月9日消息,据消息称, 著名打火机“ZIPPO”的制造商之宝制造公司,认为他人注册的域名“zippoz.com.cn”构成对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提起了维权之诉。但在诉讼过程中,却因被告信息错误遭遇败诉。为此,“ZIPPO”公司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及相关主体一并告上法院。

互联先锋(www.idcicp.com) 201639日消息,据消息称, 著名打火机“ZIPPO”的制造商之宝制造公司,认为他人注册的域名“zippoz.com.cn”构成对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提起了维权之诉。但在诉讼过程中,却因被告信息错误遭遇败诉。为此,“ZIPPO”公司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及相关主体一并告上法院。

 
    


作为被告之一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域名注册申请者的申请注册了“zippoz.com.cn”域名,该域名已经侵害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这一行为,“ZIPPO”公司于2012年诉至法院,诉讼期间提交了自己保全的证据,根据保全信息显示,争议域名的注册人为景素奇,注册人公司为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针对这一行为,“ZIPPO”公司于2012年诉至法院,诉讼期间提交了自己保全的证据,根据保全信息显示,争议域名的注册人为景素奇,注册人公司为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但由于时代互联公司却出具了一份说明,称“争议域名从未发生转让,所有权应始终属于张中志。

 

为此,“ZIPPO”公司展开此次诉讼,一并将时代互联公司、北京逸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周先生以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告上法院。“ZIPPO”公司认为,上述是被告提供、出示虚假信息且未尽到监管审查义务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损,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标签:域名 争纷 合法 

相关评论
评论者:      
深圳互联先锋科技有限公司 7x24小时服务热线:400-688-5856 电话总机:0755-36866868
客服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联大厦2楼  技术中心:香港九龍旺角道33號凱途發展大廈7樓
粤ICP备09077082号
Powered by OTCMS V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