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先锋(www.idcicp.com)11月14日消息,五年前,新生代影视公司胜诉一家网络公司,但因为对方无任何财产导致案件难以执行,随后该公司“消失”,这场五年的案件僵局终于在近日得以打破,新生代影视获得该公司的虚拟网络域名,成为法院查控虚拟域名这一执行措施的首位受益人。
2006年,新生代影视公司发现某公司未经任何允许以收费的方式在网站上向公众播放节目,遂告其侵权,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新生代影视公司12万元。有意思的是,该判决生效后,涉案公司在一夜间“人间蒸发”,公司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该案件的僵局。
2011年底,该涉案公司被发现有经营状况良好的网站,新生代影视公司于是将这一线索提供给法院,希望将网站域名作为虚拟财产来执行赔偿。
法院经过仔细推敲认为,域名作为虚拟财产,能否被执行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域名是企业进入国际互联网的身份证明,是企业在国际互联网空间的“标识”。域名虽然是虚拟存在的,但同样有经济价值和市场流通特性,可以作为财产强制执行。
在铁的事实面前,该涉案公司虽有狡辩,但还是在法律面前低头,并主动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网站域名作为虚拟财产首度提升到法律的层次,并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