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先锋会员注册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向 互联先锋(以下称“互联先锋”) 申请注册成为 互联先锋 会员的个人或者单位。

    用户同意此在线注册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进入互联先锋 会员注册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注册条款的所有内容且只有用户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互联先锋 的正式用户。本注册条款自用户注册成功之日起在用户与互联先锋 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 互联先锋 服务简介
     互联先锋 向其会员用户提供包括域名注册、网站托管服务在内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网络服务互联先锋所提供的相关服务说明详见相关网站的产品及服务介绍 。

第二条 用户身份保证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自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且保证互联先锋可以通过用户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用户取得联系。
    2-2 用户应根据互联先锋 对于相关服务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否则互联先锋有权拒绝向该会员或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2-3 用户承诺将及时更新其用户信息以维持该等信息的有效性。
    2-4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的信息,互联先锋 保留取消用户会员资格并随时结束为该用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2-5 以代理人身份代理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进行注册用户必须向互联先锋 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详细资料和信息及授权书面文件,未向互联先锋 提供上述资料信息及文件的,互联先锋 将视注册者为会员。

第三条 邮件通知
    用户充分理解,互联先锋 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注册会员保持联络及沟通,用户在此同意互联先锋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其发送包括会员信息、互联先锋 商品及服务信息在内的相关商业 及非商业联络信息。

第四条 会员身份确认
    4-1 用户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享受互联先锋 向其会员用户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2 用户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用户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有权根据互联先锋 规定的程序修改密码。
    4-3 非经互联先锋 书面同意,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4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互联先锋 。

第五条 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体系修订
     互联先锋 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互联先锋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互联先锋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互联先锋保留随时修改其服务体系和价格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互联先锋修改其服务和价格体系之前用户就具体服务与互联先锋达成协议并已按照约定交纳费用的,互联先锋将按照已达成的协议执行至已交纳费用的服务期期满。

第六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6-1 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互联先锋 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时登录互联先锋网站的会员专区。
    6-2 用户有权利享受互联先锋 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并有权利在接受互联先锋 提供的服务时获得互联先锋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互联先锋相关产品介绍。
    6-3 用户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互联先锋 网站以及互联先锋 其他客户的网站。
    6-4 用户应尊重互联先锋 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在发生上述事件时尽力保护互联先锋及其股东、雇员、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互联先锋保留用户侵犯互联先锋知识产权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6-5 对由于用户向互联先锋 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以及用户用于接受互联先锋 邮件的电子邮箱安全性、稳定性不佳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未能及时收到互联先锋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6-6 用户保证其使用互联先锋 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互联先锋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用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用户承认互联先锋 有权在用户违反上述时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用户上述行为给互联先锋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赔偿。

第七条互联先锋 的权利和义务
    7-1 互联先锋 应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以及交纳款项的情况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
    7-2 互联先锋 承诺对用户资料采取对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用户资料,不授权第三方使用用户资料,除非:
    7-2-1 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用户与互联先锋 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
    7-2-2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
    7-2-3 行政、司法等有权部门要求互联先锋 提供;
    7-2-4 用户同意互联先锋 向第三方提供;
    7-2-5 互联先锋 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提交的;
    7-2-6 互联先锋 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的;
    7-2-7 互联先锋 为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而向第三方提供的,包括互联先锋 通过第三方的技术及服务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的情况。
    7-3 互联先锋 有权使用用户资料。
    7-4 互联先锋 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用户成为互联先锋 会员或是否与用户进行某一交易。
    7-5 互联先锋 保留在用户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在线注册条款的情况下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终止用户帐号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互联先锋 对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第八条 服务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8-1 用户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或其在互联先锋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已交纳款项不得要求退还。
    8-2 互联先锋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为用户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应退还用户为该服务所交纳款项的剩余部分,除此之外互联先锋 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因用户过错、违反法律或者本在线条款等原因,互联先锋提前通知用户后可以提前终止服务。
    8-4 如因互联先锋原因给用户带来的损失,互联先锋最高以收取相应产品当年费用向用户赔偿损失。用户充分理解因互联先锋的网络故障、服务器故障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互联先锋承担责任
    8-5 用户申请成为互联先锋 会员后应当遵守 互联先锋 不时作出的关于反垃圾邮件的决议,用户承诺不会利用 互联先锋 的服务进行任何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利用 互联先锋 服务器发送垃圾邮件;用户发送垃圾邮件中包含 互联先锋 服务器或IP地址的相关信息;用户所有的网站中包含出售邮件列表、邮件地址搜索软件、邮件群发软件等支持垃圾邮件服务的内容;用户发送的垃圾邮件中包含其在 互联先锋 注册域名信息等可能使国内及国际反垃圾邮件组织认为 互联先锋 或 互联先锋 用户与垃圾邮件事件有关的内容或信息。用户理解一旦发生垃圾邮件事件将对 互联先锋 及其所有用户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 互联先锋 发现用户有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将立即停止为该用户提供任何服务,无论用户在 互联先锋 享有的服务是收费或者免费亦无论该服务是否直接与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相关, 互联先锋 有权在用户涉及垃圾邮件事件时取消该用户的会员资格并保留对因用户涉及垃圾邮件给 互联先锋 造成损失索赔的权利。
    8-6用户承认互联先锋有权根据互联先锋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用户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用户承诺在接到互联先锋的通知后会调整用户网站上的内容以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本服务条款约定,否则互联先锋有权终止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并作出退款,赔偿总额以该型号网站当年费用为上限。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9-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互联先锋 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2 本注册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条款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0-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0-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属于不可抗力,由此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互联先锋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注册条款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1-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互联先锋的有关通知只需在互联先锋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1-3 因互联先锋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互联先锋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互联先锋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附: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中国电信广东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本单位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三、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五、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六、本单位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你单位有权停止服务。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单 位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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